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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价格上涨引发市民热侃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08-10-29 07:50:00

新闻回顾:24日我市举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执行了四年的供热价格拟调整为24元每平方米,即每平方米上涨4.5元,上调幅度为23.07%,收费面积,房改房按房改面积计算,商品房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

针对近期我市召开的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10月27日,记者走访了某些小区,市民纷纷把自己对热价调整的看法、用热时遭遇到的问题、对供热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一股脑儿倒了出来。一时间,关于供热价格、质量的讨论声四起。

■问题一:价格上涨幅度能否低些

在芙蓉社区,一位姓胡的女士说:“24元每平方米的取暖价格有点高,有些单位里的人有取暖补助还能承受,我现在已经退休了,单位改制后,没有取暖补助了,每月只有几百元的退休金,今年取暖费比去年多交400多元,真是有点承受不起。”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就是对取暖价格上涨的讨论,有很多市民提到,涨价幅度大的话,他们只好停热。同时,今年北京、威海等城市取暖费价格保持不变,引起了有些市民的“羡慕”,他们说,日照如果也不涨价该多好。同样,也有市民对24元的供热价格表示理解,他们认为,现在煤价、交通运输等费用都普遍上涨,居民适当的分担还能减轻总体负担。

■问题二:想停止供热怎么办

据悉,由于天气等相关原因,不少居民想停止暖气供热,并准备采取空调取暖。但对于具体的怎么办理相关手续仍不是很了解。

随后,记者咨询了市热力公司。市热力公司客服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有居民想停止供热,他们将会尽力帮助解决,但停止供热后可能会遇到很多麻烦,所以最好不要随便停止供热。她说:由于有些居民特别是特殊群体认为供热价格有点高,要办理停热手续,一些市民开始打听如何办理停热,他们将尽量满足居民停热需求。

如果居民确实要停止供热,可以到小区内的物业公司或者供热站办理相关手续,由他们确定是否还能办理停热。其中,家中实行分户计量的,可以先给办理,没有充水的居民也要赶紧办理,不过对于小区建设时间略微长久的串联供热用户,办起手续会比较麻烦。至于是否要拆除暖气片,需双方协商确定,但老式的串联式供热方式的家庭,一般须拆除暖气片。

同时,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每年供热开始前,都要对供热系统充水试压,以便发现问题及早处理。“现在绝大部分小区是老式的串联用户,串联式的供热方式中,若用户想停热,需要拆除家中的暖气片。还有如果整单元楼内要求供热用户的人数不能达到50%,则就不能集中供热。另外,公司须抽调人员处理相关事宜,可能影响如期供热。目前我市在用户停热办理方面还没有出台一个规定,容易引发很多问题。

■问题三:供热面积如何计算

“为什么是按建筑面积的90%收取?供热面积能否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市民张女士提出,我家的房子是商品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套内面积是105,其中包括20平方米的全封闭式阳台和厨房,这里没有暖气设施。按照现行收费标准,我需要按108平米交费。如果按照套内面积计费,没有暖气设备的阳台厨房算半价或者不算面积,那我顶多交95平方米的费用就可以了,能少交312元钱,甚至更多。

根据《关于居民供热价格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透露,我市供热收费面积房改房按房改面积计算,商品房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

房屋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1.内墙算至中到中;2.外墙算至外皮到外皮;3.楼梯间按户平均分;4.阳台全封算全面积,不封算一半;5.整个楼房两端墙多余部分,总户数平均摊。

■问题四:供热提价服务标准怎么变

“我家去年多次出现供热不达标的情况,每次联系供热企业测量温度时,对方总是滞后几个小时才到。”家住芙蓉社区的孙大爷反映,去年他家里不止一次出现室内温度低于16℃。据他说,身边的亲戚朋友、邻居出现此类情况的不占少数,向供热公司反映过,却始终没得到解决。李先生表示,去年我们小区由于铺设管道,供热晚了20天,钱却是照交不误。供热不能光涨价,服务水平希望相应提升。

根据《日照市供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应于24小时内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供热单位原因,其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并承担违约责任。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20%;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0℃低于14℃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0℃的,全额退还热费。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在向用户讲明原因的同时,应积极协助其采取措施达到规定的温度。因用户设施安装不达标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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