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广为流传的俗语被很多人认同:有啥也别有病,没啥也别没钱。但是,有病,又没钱,该怎么办?在我们的城市中,这样的人并不少见,由于缺乏医疗保障,这部分人害怕生病,害怕去医院,日渐高涨的医疗费用成为他们生活中无法承受之重。
10月1日启动的《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施行办法》将消除这一“盲点”,城镇中小学生、少年儿童、部分老年人、残疾人等非从业城镇居民这样一个27万余人的庞大的群体纳入医保行列,缓解了这一群体中的困难人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人看到了全民医保的希望。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近年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作为构建和谐日照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优抚医疗保障制度,使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截至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业人口199万人,城乡特困群众、优抚对象也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救助。这都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着力改善民生的信心和决心。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形成“三足鼎立”的良好格局,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群众的医疗保障体系,成为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中央、地方财政对城镇居民参保给予适当补助,体现了公共财政的职能,有利于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也有利于增加制度吸引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个人、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帮助城镇非从业人员解决大病医疗费用问题,将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同时,这不仅仅是消除“盲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需要,还是维护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