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董西立 郭秀娟) 近日,莒县质监局对列入国家实行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内的全部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此次行动重点检查9类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产品是否标注了能效标识;是否进行备案;能源效率标识是否与产品实际能源效率一致;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现象等。
按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冷水机组、燃气热水器等5类产品不贴能效标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国内生产、销售和进口。同时,还规定6月1日前已生产、进口的产品准许销售至9月1日,但必须在产品的显著位置加贴能效标识。这就意味着,从9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全部产品必须达到规定能效等级,并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能效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