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迟锐 实习生 古杰) 9月1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从本月起,我市将对今年申请经济适用房住房补贴的家庭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测算今年的房地产平均价格指数,确定补贴户数、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总额,计划11月底组织电脑选号。
据了解,本次申请经济适用房补贴的家庭全部定位在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户必须同时具备5个条件:具有本市规划内常住户口满5年;已婚家庭,且夫妻双方平均年龄满30周岁;申请人为城镇职工,包括下岗失业人员;无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家庭上年度总收入低于2万元。对于低保户和特困户没有户口、时间和年龄限制。
据介绍,我市自2003年开始率先在全国实施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改革,5年来累积发放经济适用房住房补贴1.64亿元,解决了3047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06年建立了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制度;2008年将廉租住房补贴对象与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对象并轨,3年来累积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85万余元,2030余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受益。计划到2009年底,全部解决已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未中号的家庭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