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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始受理08科技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08-08-24 10:29:00

本报讯(记者 孟锋) 8月22日,从市科技局传来一个好消息:日照市200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请正在报名中,申请内容为自主创新专项、成果转化专项和创新体系建设。

据了解,本专项计划实施年限为1至2年(2008至2009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自主创新专项和成果转化专项的支持重点是: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现代农业,海洋工程,现代服务业等。

自主创新专项总体要求必须是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解决本行业、企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获得或有望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及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的项目。

成果转化专项总体要求:围绕整合利用市内外科技创新资源,突出有重点合作关系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科技中介机构转化的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或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的实施项目,专利实施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项目,特别是要积极争取、吸引国家863等重大计划项目在我市转化和产业化。

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重点是:区域性或行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主要是机械制造、石油化工、新材料、海洋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科技成果转化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投融资机构等;其总体要求是:必须是取得实质性进展或者取得明显成效,人员、经费、场所等比较健全,对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撑力强的建设项目。

凡在我市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市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与我市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联合申请,但项目必须在我市实施;已承担计划项目但没有通过结题验收或实施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不得再申报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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