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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记者问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08-08-15 07:41:00

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展开,日前,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市人事局负责同志。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范围。

答: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依据标准、条件,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山东省人才柔性流动若干规定》(鲁政发〔2002〕60号文件)条件的市外专业技术人员,不迁户口,不转人事关系,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超过一年以上,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也可参加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问: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如何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答:民营经济组织内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今年暂不开展。个体、私营企业等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人员,可按照国家出台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呈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问:今年申报高、中级任职资格对职称外语有何要求?

答:申报评审正高级任职资格者必须达到全国通用标准(60分),申报副高级、中级任职资格者必须达到省里确定的今年的有效使用标准(55分)。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可在低于全省今年有效使用标准10分以内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问:对赴四川参与抗震救灾人员有何倾斜政策?

答:受组织派遣赴四川抗震救灾第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优先申报推荐。

问:事业单位推荐评审人数如何掌握?

答: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可设置相应岗位数15%的事业单位,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尚未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可设置相应岗位数15%的事业单位,应充分考虑今后的事业发展,保证推荐评审人数和具有相应资格人数的总量不超过可设置相应岗位数15%。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答:9月15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的申报推荐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委会备选人员的遴选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中、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市人事局核准公布中、初级评委会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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