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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全面推广“家庭文明代表制”

发布时间:2008-08-14 07:57:00

新华社郑州8月12日电(记者 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委宣传部获悉,8月11日起,郑州市将在市内5个区推广实施“家庭文明代表制”,形成村、镇、区、市四级家庭文明代表,并在国庆节前命名一批市级家庭文明代表。

据介绍,“家庭文明代表制”就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每户推选一名文明代表,发挥文明示范作用,倡导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家庭文明模式。“家庭文明代表制”实行社区(村)、街道办事处、区文明办层层推选的办法产生,共分市、区、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四级,任期2年。代表应遵守“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知晓并践行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乐于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群众中影响较好。

按照郑州市要求,家庭文明代表要在每月组织家庭成员学习一次文明礼仪知识、传播一句文明话、做好一件文明事、纠正一起发生在身边的不文明行为、提一条文明创建的意见或建议的“五个一活动”,以形成“人人知晓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创建、人人满意文明创建”的全民创建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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