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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寒暑假今后“大一统”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08-06-24 09:56:00

本报讯(记者 孟锋) 6月2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后,全市中小学将统一寒暑假时间,任何地方不得随意调整。

据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寒假时间(按农历计)为当年腊月十九日至次年正月十八日,暑假时间(按公历计)为每年7月6日至9月1日。普通高中执行全省统一时间,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寒假时间(按农历计)为当年腊月二十四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暑假时间(按公历计)为每年7月11日至9月1日。

寒暑假起止时间均指学生寒暑假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离校和到校的两天时间不含在假期时间当中)。离校时间如遇周六或周日,则提前1天或2天至周五(2008年小学、初中学生暑假离校时间为7月4日);开学时间如遇周六或周日,则相应推延2天或1天至周一。每年秋季开学,可安排师生提前一天时间报到。

暑假含农忙假时间,如需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须经市教育局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并缩短相应的暑假时间。寒暑假时间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1周的社会实践时间。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具体军训时间初一新生不得超过7天,高一新生为7至14天。

市教育部门再三重申,任何地方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假期时间进行调整的,须由区县教育局出具书面报告,经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实施。如遇恶劣自然灾害天气等不可抗力发生且极易对学生安全造成危险时,区域或学校可自主决定停课,同时按规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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