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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缺的只是这两小时吗?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08-04-15 09:55:00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在全国“两会”上的一则关于“建立6小时工作制”的建议,近日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和争议。

有人认为,姒健敏的建议从更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既有效提高了劳动效率,保障了工作之外的私人空间,又有效破解了交通拥堵等社会难题。而有人则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竞争的加剧,8小时工作制尚无法得到保障,建立6小时工作制的提议在中国更不可能得到实施。

姒健敏:6小时工作制好处很多

姒健敏递交全国“两会”的这份建议的大致内容是:在“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分别按大的工作种类(政府和国家事业单位,校、研机构,金融和医院,企业和商业,工、矿、农业,文娱、服务业等)、工作性质和内容(领导机关和具体工作部门)、工作需要(单位和社会)来建立分时段的‘6小时工作制’。”此话一出,立即在全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

“目前百姓每天的工作时间加上通勤花费的时间,普遍要10至12小时甚至更多。”姒健敏对记者说,生活不规律导致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普遍下降;同时,大家“扎堆儿”上下班,集中出行,导致交通拥堵难以疏导。姒健敏说,以上种种弊端,是促使他提出“6小时工作制”的初衷。

在他看来,“6小时工作制”的好处有以下五点:一、劳动效率得到提高;二、可以有序地分配劳动力跟劳动时间;三、如按照最低工时制或计件工资,单位劳动成本在6小时的范围内可以达到最高效率;四、6小时工作制实行4班倒,可以增加就业机会;五、6小时之后人们可以从事自己精力允许的第二份工作,从老板角度可以合理避开《劳动法》规定的3倍加班工资。针对第三点,姒健敏解释说:“产业工人有效的劳动时间是不可能超过6小时的,如强体力劳动者(农民、矿工)。同时,现在大部分公司员工拿8小时的工资,但是只做了6小时的活。若实行6小时工作制,企业成本降低了。以往8小时工作时间之后付出的3倍加班工资,可以用来再雇一个体力、精力全新的员工,生产效率也能得到提高。”

姒健敏告诉记者,现在很多人都持“雇生不如雇熟”的观点,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合理分配劳动力资源,在不同行业,根据工作性质和具体要求的不同,有区别地实行6小时工作制,一定会创造最多的利益。例如在服务行业,实行6小时工作制,员工4班倒;在高新技术行业,或者适合实行弹性时间制的一些行业,可以机动地进行一些调整。而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业在实际运行上肯定是各不相同的。

姒健敏说,要实施好6小时工作制,劳动管理部门要组织成立专门课题组开展调查研究和论证。要综合当前国内部分地区试行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错峰上下班的实情和民意调查结果,做出科学分析,并通过媒体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还需要强调法定正班时段不得改变,严格审查计件工资制在6小时工作时段的合理性,严格执行超时段工作3倍加班工资规定并且每天加班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还要鼓励扩大就业岗位,满足6小时分时段工作劳动力需求;限制劳动者业余时间兼职从事社会服务每周不得超过20小时。

姒健敏测算,按照目前我国总人口13亿,劳动人口7.5亿,富余劳动力近2亿的数量,如果可以实施6小时工作制,劳动效率将得到25%的提升,就业率将在原有基础上扩大30%左右。

网民:8小时都难保证,6小时更是奢谈?

然而,让姒健敏没想到的是:这样一个提议竟引起了轩然大波。

国内众多的门户网站针对姒健敏的提议,在网民中做了相关调查,参与投票的人数均达到万人以上。综合显示,在论及“6小时工作制的利弊”时,超过7成的网友认为它大有裨益。绝大多数支持者认为,此举的最大益处在于,能够更为有效地保障工作之外的私人空间;同时,又能够通过错时上班等方式,有效缓解目前大城市普遍存在的交通拥堵问题。

但在面对“6小时工作制是否可行”的问题时,绝大部分人却明确表达了否定的态度。“8小时工作制尚且保证不了,半夜还经常得加班。”很多人认为,现在的工作都是靠业绩、成果领取工资和奖金的。为了生计,不要说8个小时了,恨不得一天工作24小时。“6小时工作制”看起来很美,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根本无法实施。江苏省此前进行的一项调查也显示,该省城镇就业人口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59小时;而在甘肃,这一数据为45.09小时。

“坐办公室的哪知老百姓的苦,‘6小时制’对老百姓没任何好处,反而更难生存。”更有网友认为,这是知识分子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得出的点子。“6小时工作制”对打工者和农民来说,永远不可能实现。

前面提到的这份调查结果同时显示,江苏的住宿餐饮、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者每周平均工作时间均超过50小时,而具体到农民工,每周平均工作时间更是高达57.9小时。网民说,许多生产一线的工人拿的是计件工资,如果把工作时间缩短到6小时,也就意味着他们能够完成的工作量将会大大减少,收入也会因此大大减少。他们认为,通过摊薄人均收入来提高所谓的就业率,显然不可取。

专家:贯彻、执行好《劳动法》才是当务之急

针对质疑,姒健敏说:“‘建立6小时工作制’的提议,是我在进行了一些调研基础上提出的。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缩短工时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姒健敏以欧洲为例,指出即使是经济发展停顿时期,一些国家依旧把劳动时间逐渐缩短,甚至限定了商店营业的时间,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欧洲商店的营业时间是从星期一到星期六,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法律规定星期日为休息日。但是一些便民店、加油站以及旅游区的部分商店例外。”他认为,自己的这个提议完全是从民生角度出发,也一定会是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裕群认为,劳动和休假时间不是“铁板一块”,毫无调整的可能性,国内外的工作和休假时间也各有不同。比如,中国的工作和休假时间就曾经历多次调整。从以前的每周6天工作制,到实行大、小礼拜,再到目前的5天工作制,这中间不过10年时间。而法定节假日也在过去的几年中迅速增加,从今年开始,国家还相应增加了清明、端午、中秋等三个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能不能调整、如何调整,关键要综合劳动者、雇主、经济环境、文化背景甚至国家竞争力等多方面因素,在进行调研考察后,慎重立法。

智联招聘高级职业顾问郝健也指出,“6小时工作制”的提出有一定的道理,“弹性工作制”目前的确正成为发展的趋势。例如一些在京的欧美外资企业要求员工上午10点到下午2点期间的核心时间必须在单位的工作岗位上,其余时间则可以灵活安排,甚至可以借助网络在家庭办公。但郝健同时指出,这种管理方式只适用于很少的岗位,比如教师、科研人员等,而在制造业、零售业、服务业等行业显然难以实行。

还有社会界人士认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本意在保障公民基本的工作和休息权利,因此必须把满足主流群体的需要放在第一位。在设定了法定工作时间最高不得超过的具体时间之后,不同的岗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不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弹性设定工作时间。

对于现在社会各界对“6小时工作制”的讨论和质疑,姒健敏表示,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只是因为“看到了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并希望通过自己的建议得到人们的重视”。他说,自己的建议的确有一定前瞻性,也未必很完善,具体环节需要大家讨论、调研,并不是说就要马上实行。姒健敏说,自己的提议能够得到人们如此的重视,他已经很满意了。至于在短期内得到实施,他认为可能是“奢望”。

一个社会的发展会经历不同的阶段,需要面对不同的问题,满足不同主体的需要。姒健敏的提议是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还有待权威部门的具体论证。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如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贯彻实施好《劳动法》,确保公众的工作时间不超出现有的法律规定范围;更好地在现有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保障公民合法的休息时间已成为目前的当务之急,并值得所有的劳动者及其领导和管理者深思。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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