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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奖举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条件中号者的通知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07-12-29 08:59:24
市直各部门、各企业,东港区、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各部门、各企业:
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是政府帮助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购买住房的救助金。为严格政策,防止弄虚作假,骗取政府补贴,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确保让真正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享受到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条件的中号者进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和内容
凡属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的中号者均在举报范围,举报内容:
1.申请人市区常住城镇户口不满5年。
2.夫妻双方平均年龄不满30周岁的。
3.上年度家庭收入超过20000元。
4.不是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将私有房屋转让他人的,实属本人房屋而房产证在他人名下或未办房产证的,本人居住父母名下房屋并且父母有两处以上住房的。
5.不是企业职工、教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烈军属及失业人员。
6.工作单位不在城市规划区的职工。
二、举报方式
1.当面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科”(建设大厦1323房间)当面举报。
2.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8899182 8899183
3.信函举报。以书信的形式将举报的情况邮寄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管理科(地址:济南路269号,邮编:276826)。
以上三种举报方式,举报人均须将被举报者的工作单位、姓名和配偶工作单位、姓名及被举报者不符合哪一项条件详细叙述清楚。举报人随意自编一个6位数“兑奖密码”和一个5位数“举报代码”。
三、奖励办法
1、对举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条件的中号者,查实后,奖励举报人1000元。
2、多人举报同一对象,只奖励最早提供详实情况的举报人。
3、举报时间不限。
4、举报人要妥善保存密码和代码,查实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日照建设信息网》上公布举报代码,举报人可持密码和代码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奖金。对举报人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绝对保密。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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