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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个税申报已开始

来源:青岛早报 发布时间:2007-12-07 08:59:37
      不按规定报个税最高罚款一万元 明年的申报时间为1月1日到3月31日

       早报讯 年收入超过12万的个税纳税人,如未在规定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将被税务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2008年个税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市民可到各区市地税局申报。

       过期不申报罚款两千

       据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处处长万伦鹏介绍,一个年度内的 工资、薪金、股息、红利等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个税,均需向市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

       “不按规定申报要承担法律责任。”万伦鹏告诉记者,明年个税申报具体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3月31日。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地税局还将在全市14个基层税务大厅,曝光违法纳税个人和单位。

       少报瞒报其实划不来

       据介绍,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为不缴、少缴税款而未如实申报的,属于偷税行为。万伦鹏解释说,偷税分为两种,一种是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隐匿等方式,擅自销毁、多列、不列或少列记账凭证;二是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申报,但对方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

       据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对纳税人偷税的,税务机关除追缴税款、滞纳金外,违法纳税人还要承担税款与滞纳金总数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将被处5万元以下罚款。市地税局咨询电话:12366,市地税局网站:http://www.qdds.net。(段海鹰 曾艳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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