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称,新增投产2300万千瓦的核电站的选址,将从广东、浙江、山东、江苏、辽宁、福建等沿海城市中优先选择,目前已经在这几个省市确定了13个优先选择的厂址,国家考虑在尚无核电的沿海省(区)各安排一座核电站开工建设
《规划》称,按照15年内新开工建设和投产的核电建设规模大致估算,核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总量约为4500亿元人民币。这些资金的筹措,原则上按企业自筹资本金、银行提供商业贷款方式运作。 据《京华时报》作者:刘薇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