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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交警“告诫式”执法

来源:青岛早报 发布时间:2007-10-07 08:31:45
     早报讯 8月11日早报刊登了胶南交警全省首次试点“告诫式”执法,对三类16种行为施以口头教育、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的消息。昨天,记者从胶南警方了解到,“告诫式”执法实施两个月,交警部门少开了6000张罚单,市民投诉和违法情况也少了许多。

    违法者:

    受告诫再犯“不像话”

    据了解,两个月内,这些警示卡”大多都是给了那些忘带驾驶证、行驶证,临时停车及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的司机。记者在胶南街头采访时,不少司机都表示,不再罚款,他们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下次遇到同样的情况也会先给自己提个醒。

    车号为鲁BT××53的出租车司机刘师傅告诉记者,16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中的很多条款,都是他们最容易犯的,“以前我们出租车司机为了拉客随便停车,罚款、扣分都没话讲,现在罚款改成了告诫,大家再违法就有点不像话了。”

    网友:

    “告诫式”让人心服

    早报报道此事后,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腾讯网等20余家网站纷纷转载,多名网友跟帖发表看法,其中九成以上网友表示支持。

    许多网友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交通违法者心服口服。昨天,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果能通过警告达到保证交通安全的目的,是最好的安全教育方式,他们会继续关注“告诫式”执法。

    警方:

    累计三次按规定处罚

    “以后开车违法接受告诫就行了?”记者就此采访了胶南交警执法人员。 “‘告诫’也不能无限期,必须结合‘高压’执法。”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尽管对16种轻微违法行为无须直接被处以罚款和记分处罚,但每次违法情况他们都会记录在案,针对机动车驾驶员的11种行为,如果一年内累计有3次以上(含3次)的,还将罚款并按规定记分。 (于顺 齐林新 冯希军 摄影报道)

编辑:解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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