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虾竟用甲醛泡
发布时间:2007-09-15 08:36:50
都市女报消息
13日,济南市工商局对市场部分海产品进行监测,发现4种海产品经过亚硝酸盐和甲醛浸泡,被责令暂停销售。
据工商部门介绍,中秋和国庆节即将来临,海产品销量大幅增加,而有些经营者为保持海产品新鲜度,用含有亚硝酸盐或甲醛的浸泡液浸泡。这类海产品含有超标化学物质,损害消费者健康。
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刘建华副局长介绍,此次抽检涉及济南3家市场、4家超市的海产品,抽取9个品种、11个批次的海产品及浸泡液。经检测,有4个品种的海产品被检出亚硝酸盐或甲醛含量超标,并被当场责令其撤柜下架,暂停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