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准大学生”可获资助
发布时间:2007-08-18 09:07:01
本报讯(记者 王娟 实习生
刘晓杰)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慈善总会今年安排54万元用来资助500名高考特困新生,视困难程度每人救助500-3000元。
据悉,今年的大学生救助条件是:凡日照籍2007年高中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因特殊原因无力支付学费的城镇居民家庭考生,以及特别困难的农村家庭考生,在高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被高校录取的,包括本科生、大专生以及部分中专生、技校生,均可报名申请救助(已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救助的不予救助)。申请时必须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特困户的相关证明,以及《大学录取通知单》,凭这些到各级民政、教育、工会部门去申请。
据了解,根据我市今年的情况,全市计划最少救助500名,其中市慈善总会直接救助100名左右,各区县最少救助名额为:东港区80名,岚山区70名,莒县150名,五莲县80名,日照开发区20名,在此基础上,各区县并可根据今年高考新生的具体情况,自行增加救助名额。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00名左右的“准大学生”提出申请,近日将张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