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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面限价起争议

发布时间:2007-07-12 17:13:22
兰州物价等部门首次正式回应
      新华社兰州7月11日电(记者 宋常青) 11日上午,兰州市物价等五部门联合在兰州市政府政务大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日以来引起广泛争议的牛肉面政府指导价问题进行新闻通报。这是6月26日以来,兰州市物价等相关部门对牛肉面政府指导价进行的首次正式回应。
      6月26日,兰州市物价局联合兰州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和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等出台文件,把市区牛肉面馆(店)划分为四个级别,并限制每个级别的最高售价。其中,普通级大碗不得超过2.50元,小碗不超过2.30元。据介绍,这一文件同时也是对2006年以来兰州市牛肉面馆、店连续两次较大幅度提高价格行为的规范。
      这一文件随即被称为“限价令”并引起社会关注。兰州市相当多市民对此表示支持,认为政府在牛肉面这样的看似很小却关乎很多人生活习惯的事情上进行限价,体现了对民生问题的重视;而部分专家和律师等则认为,物价部门对牛肉面进行限价,缺少法律依据,同时也是用“有形之手”对市场进行干涉,是行政越权行为。
      兰州市物价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兰州物价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文件确定牛肉面政府指导价,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作为兰州的标志食品和市民生活的必需品,牛肉面的价格是典型的民生价格,不亚于水、电、气和公交票价,有着进行指导的必要性。二是兰州牛肉面行业中部分馆、店有串通抬价的嫌疑。三是这次出台政府指导价是在牛肉面馆、店分等定级、优质优价的基础之上的,不是单纯的限价。兰州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对12家牛肉面馆、店普通牛肉面加工成本进行了调查,牛肉面加工成本为每大碗2.19元,每碗的利润在0.3元左右,能够保证其生存和发展。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物价等部门表示,牛肉面在兰州是一种特殊食品,如果过分强调市场性忽视其特殊性,甚至将牛肉面的价格同房价相提并论,是不符合兰州实际的。兰州市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牛肉面的宣传力度,使更多外地朋友能够了解牛肉面的特殊性,吸引更多人去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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