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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日照】食品经营单位必须要做到(二)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1-25 14: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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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食品的最低要求,无安全,食品的色香味无从谈起,安全又是食品的最高要求,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食品经营单位,从源头管控方面必须要做到哪些呢?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要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不断的找出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从源头管控到责任落实,食品安全从来不是小事。经营用心、食品放心、消费暖心,让我们共筑食安城。

(来源:日照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滕伟
审核:马丹
统筹:蒋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