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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经开区法院十项配套措施助力营商环境再提升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8-20 09:40:03

  主流日照讯 近日,日照经开区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十项配套措施,助力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提升。

  优化诉讼服务。该院优化升级诉讼服务中心,配齐配强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等六大功能;优化网上立案服务,畅通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移动微法院App等网上立案渠道;优化线下立案服务,当事人到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的,由专人负责指导网上立案,需要补充或者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补齐。

  完善速裁机制。该院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改进实行以“随机分案为主、人工分案为辅”的分案办法;强化简案速裁和普案快审机制,充分发挥两个民商事速裁团队的职能作用,完善速裁团队人员配备,大口径受理民商事案件。

  加强诉调对接。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继续发挥律师调解室作用,拓展仲裁组织诉前调解功能,探索建立“调解+公证”衔接机制及“调解+赋强公证”模式。

  加强全流程网上办案。充分发挥当事人网上证据交换系统、统一送达平台的作用,在立案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电子方式送达,需公告送达的优先选择法院官网公告送达。

  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力争年内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保持在85%以上,庭审直播公开率达到25%以上,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达到95%以上。

  缩短民商事案件办理期限。简化审理程序,该院规定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外,一审民商事案件先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尽量减少开庭次数,进一步缩短民商事案件办理期限,平均审理时间保持在50日以内。

  加大保护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力度。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严格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严禁随意查封扣押,超标的、超期限查封扣押民营企业财产。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案件,一律书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加快破产案件办理。压缩办理破产周期,畅通破产案件立案渠道,降低企业破产成本,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对债务人财产中仍具有营业价值的部分,监督管理人优先采用整体拍卖的方式变价出售,避免因零散出售造成财产减值。

  加大民商事案件执行力度。继续发挥执前和解工作机制作用,力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对基本户、流动资产等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资产慎重保全。加强执行协作联动,与公安、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查人找物、资产变现协作机制,强化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同时,进一步完善“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执行质效。(本报通讯员 姚欣 报道

编辑:王倩倩
审核:王宗敏
统筹:孙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