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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建设要重心下移

发布时间:2018-05-25 08:55:17

  在法治中国建设“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中,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全社会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对法律的实施和遵从,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只有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广大群众才会发自内心的崇尚和拥护法治。所以法治社会建设要重心下移,向基层延伸,从村居社区抓起,才能使法治社会建设落到实处。
  法治社会建设重点要补齐短板。在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管理、文明城市的创建、社区居民文明的养成,都需要法治的润泽。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更需要充分的法治支撑和保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从社会法律服务需求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中找到工作的重点,防止法律服务资源的错配,真正让法治建设重心下移,服务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当前在社会上的法律服务组织,作为市场经营的主体,他们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人口比较密集的城区,农村法律服务供应不足。城区的法律服务为追求高额的法律服务收入,重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重视高收入群体,忽视城市基层社区的法律服务,基层社区普通居民和偏远农村群众往往成为法律服务的盲点。法治社会建设,在基层还有一个突出问题是基层法律服务渠道不畅通、法律服务的成本太高、法律服务资源稀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的缺失,造成基层组织重大决策、工作推进法治化水平低,工作靠行政命令、简单粗暴,引发干群冲突。法治精神不能扎根基层社会治理,将给法治建设和整个社会现代化治理带来被动。
  法治社会建设要有制度性供给和保障。近年来司法部及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政府法治建设的新任务,开辟了法治社会建设的新篇章,司法行政工作也进入了新时代。政府投资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要有保障,否则,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就落实不下来,公共法律服务的民生价值就无法实现。特别是近年来出台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这是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又一新内容,是法治社会建设向前一步、重心下移的重要制度,要务必保障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的落实。要通过这项制度建设,吸引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等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基层,以满足基层法律服务的需求,并使法治精神深入基层社会。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实,一村一顾问制度的实施,不仅让法治精神引领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助推了美丽乡村建设,还为广大法律工作者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稳固了他们的社会基础,提高了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这对法治社会建设,对整个法律服务业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心下移,将进一步夯实法治国家的根基。(作者单位:市司法局)

(马运德)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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