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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让贫困户实现安居梦

发布时间:2019-03-12 09:26:25

  连日来,岚山区住建局会同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组织各乡镇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进行了危房摸底排查上报,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上报农户房屋进行了危险性等级鉴定,精准核实并确定了2019年度改造目标任务72户,任务涉及4个乡镇、45个村庄。
  近年来,岚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贫困家庭的安全住房保障工作,坚持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保证最基本住房需求的“三最”原则,严格程序,高标准、严质量,全力推进全区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为杜绝优亲顾友现象发生,该区严格审查实施对象,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流程,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坚持阳光危房改造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危房等级确定方面,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危房危险等级进行鉴定,对属于C级的危房进行修缮加固,对属于D级的危房能修缮加固的进行修缮加固,通过修缮加固不能保证住房安全的房屋进行拆除重建。
  同时,该区始终把加强改造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农村建房技术服务指导,及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巡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和施工质量安全要求的,及时提出处理建议,跟踪整改到位。房屋修建完成后,聘请第三方验收机构对房屋进行验收。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的要求,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此外,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行“七统一”建设方式。对“三无”失能特困户等无能力组织施工的贫困户,大胆创新,积极实行“七统一”建设方式(统一规划选址、统一设计施工图纸、统一选择施工队伍、统一组织施工、统一集中建设、统一管理维护、统一护理服务贫困老人),由各乡镇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镇为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统一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特困户危房改造不掉队。
  据悉,自实施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以来,截至2018年底,岚山区共计改造农村危房3387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通讯员 陈磊 牟硕)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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