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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拨付义务兵优待金617.6万元

发布时间:2018-08-06 13:00:01

  日前,岚山区根据规定,筹措资金617.6万元,为424个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598.8万元,为178名立功受奖义务兵家庭发放奖励补助金18.8万元。

  据悉,2018年义务兵优待金的标准为14123元,对立功受奖义务兵奖励补助标准为:当年荣立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10000元、当年荣立二等功的奖励5000元、当年荣立三等功的分别奖励2000元,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奖励500元。

  义务兵优待金的及时兑现,对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激励广大士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王帆)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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