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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拨付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409 万元

发布时间:2018-07-31 08:39:58

  近日,岚山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主管部门,并于“八一”来临前全部落实、发放到位。

  据悉,该区共接收2017年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0人,需拨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409.275万元。经费由省、市、区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级统筹上级补助按省市对区45%、对县50%的比例予以补助,其余由区县财政负担。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对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条件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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