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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警方破获今年首起休渔期非法捕捞案

发布时间:2018-07-06 15:09:30

  2018年5月1日12时—9月1日12时,是山东省伏季休渔期,但是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仍然有人进行非法捕捞。近日,岚山警方与区海洋渔业部门联勤联动,成功破获一起涉案价值13万余元的休渔期非法捕捞案,10名犯罪嫌疑人悉数归案。据悉,此案系今年以来日照市首起休渔期非法捕捞案。
  今年5月10日,岚山区警方与区海洋渔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辖区一家已停产的冷库院内查获大量的新鲜鲅鱼,并将正在进行鲅鱼交易的张某抓获。经现场称重,这批鲅鱼总重量为4806斤。
  讯问过程中,张某对鲅鱼的来源作了如实交代。经查,这批鲅鱼是江苏籍船主李甲、李乙(化名)纠集渔民秦某等共七人在休渔期驾驶小型渔船出海,使用双船拖网进行非法捕捞,共捕获鲅鱼7456斤。经专业部门鉴定,非法捕捞的鲅鱼价值人民币134208元。
  由于捕获的鲅鱼数量大,又在“禁渔”关头,李甲、李乙害怕时间长了会发生变故,于是联系到岚山籍的黄某,让黄某帮忙将鲅鱼尽快出手。黄某见有利可图,便找来张某、刘某,三人共同联系买家进行交易。在被查获前,黄某等人已将部分鲅鱼卖出。
  记者从岚山警方获悉,李甲、李乙等7名江苏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取保候审;黄某、张某、刘某3名岚山籍的犯罪嫌疑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取保候审。与此同时,岚山警方将追回已卖出及依法变卖鲅鱼款合计103500元上交国库。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刘彦美 黄建玲 通讯员 沙连成)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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