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区县新闻 > 岚山区
我要投稿

清明祭扫引发火灾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4-08 08:50:54

  本报讯(记者 迟锐 通讯员 沙连成) 又是一年清明时,人们会以各种方式祭奠先祖,寄托哀思,尤其以传统习俗到祖先坟前焚香烧纸的活动最普遍。但是,由此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比比皆是,给国家、集体乃至个人造成巨大损失。近日,岚山公安分局依法将在上坟时焚烧火纸的张某行政拘留。
  3月29日下午5时,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岚山头派出所接警:在位于岚山头街道岚阳路居委北山有人上坟使用明火焚香烧纸!因近期多风少雨,天干物燥,在野外使用明火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岚山头派出所闻警而动,迅速到达现场。在安全防护人员的指证下,民警对一处坟地前遗留的焚烧火纸现场进行了勘查,并通过调查走访确认上坟烧纸的是辖区居民张某。
  次日,岚山头派出所依法对张某进行传唤。张某到案后,对自己在上坟的进程中焚香烧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3月30日,岚山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二项之规定,报经分局批准,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
  岚山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清明祭祀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祭扫、安全祭扫,严格遵守墓地陵园的防火规定。
  此外,市民不要选择在重要交通干线、路口和市区大街小巷、楼道等公共场所进行祭祀活动。开车前往墓地时,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内,不要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在小区内的草坪上、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焚香烧纸。
  如发生山林火灾,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应用水浸湿毛巾、衣物,遮住口鼻,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

编辑:李正秀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