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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大级差收益分配带来的新变化

发布时间:2018-03-13 14:33:43

  本报通讯员 安钊 董洪明
  2017年底,中楼镇马家峪村发生了一件新鲜事:该村进行扶贫项目收益分红,贫困户最多的能分到489.9元,最少的只分到196. 2元,尽管收益分红差距拉大了,群众的满意度却提升了。
  这是何故?带着疑问,笔者来到马家峪村一探究竟。
  马家峪村,岚山区十个省定贫困村之一,全村460户121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2户277人,占全村总人口的22.9%。
  2017年,马家峪村通过塑胶制品加工、光伏发电、冬暖式大棚这3个扶贫项目共收益10.442万元,村里按照30%用于村公益事业及贫困临时救助,70%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的比例确定收益分配。
  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扶贫理事会,村里按照大级差收益分配法,将全村贫困户按照特困户、困难户、一般户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贫困户70人,B类贫困户120人,C类贫困户87人。按照分红总收益的50%用于扶持A类贫困户,30%用于扶持B类贫困户,20%用于扶持C类贫困户的比例进行分发。
  村民翟淑荣,今年65岁,因长期患有慢性病,家庭十分困难。2017年初,村里召开党员会、扶贫理事会将其列为B类贫困户。2017年底,该村扶贫项目收益分红,她分到手294.3元。但与同村A类贫困户刘志云相比,尽管同一年纳入,却相差近200元。当问起对这种收益分红是否满意时,她却笑着说:“这有什么不满意的,刘志云虽然比我多分了点,但她患有重病,一年中光吃药看病就花了上万块,与她相比,俺的条件确实强很多,这样发钱俺感觉很合理,没啥不满意的。”
  该村通过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大级差收益分配法,不仅消除了村民对贫困线附近贫困户的攀比心理,解决了村里项目有收益却难分的问题,使帮扶更精准,使收益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弥补了“摊大饼”、“搞均分”等一刀切分配法的弊端。
  “村里刚评选贫困户时还有部分贫困户有攀比心理,一度出现‘争当贫困户’的现象,但当看到分红不是均分,而是按照家庭情况实行差异化分红,条件差的多发,条件好的少发,来村里问的人几乎就没有了。”该村老党员马先云介绍。
  这是中楼镇推行大级差收益分配方法的一个缩影。作为岚西北地区扶贫开发重点乡镇,中楼镇共有12个社区、65个村,其中有省定贫困村5个、市定贫困村1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449户、3502人。全镇共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565.73万元,建成产业扶贫项目33个,2017年项目总收益85.97万元。按照“大级差收益分配法”,2017年全镇共有519名A类贫困户人均分红348元,717户B类贫困户人均分红202元,505户C类贫困户人均分红132元。通过这种大级差收益分配方法,探索出了一条“收益共享、精准分配、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项目收益分配新路子,真正实现了村里的钱好分了、群众的攀比心理消除了,收益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发挥,社会治安管理更加稳定了的“四有”效果。目前,该模式已逐步在岚山区推广开来。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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