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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为267名农民工追回薪资375万元

发布时间:2018-03-13 14:33:15

  本报通讯员 安钊 孙晓
  办理案件40起,发出检察建议1份,为267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75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这是自2017年12月15日以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工作,取得的一份成绩单。
  2017年12月,岚山区检察院发现,一工程公司雇佣101名外地农民工,在岚山区从事焦炉工程建设,后期连续3个月共计210万元的总工资未能正常发放。无独有偶,另一工程公司自2016年6月开工以来,共拖欠166名农民工工资165万元。
  “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之大,人数之多,已成为危及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隐患。”该院检察官刘新华深有感触地说。
  1月8日,该院与区人社局召开座谈会,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以上两个欠薪企业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及时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与公安机关、工商、住建等部门建立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巡访巡查制度,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于是,岚山区人社局立即约谈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召开欠薪企业、发包人企业、农民工代表等参加的座谈协调会,责令责任企业2个工作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核对确认,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案,确保农民工工资在腊月廿三日之前足额发放。截至2018年1月25日,以上两企业支付了拖欠农民工已久的375万元薪酬。
  “近年来,岚山区工业发展迅速,外来务工人员激增,个别企业在春节这个重要节点之前一旦出现拖欠工资现象,将会激化务工人员的讨薪情绪。”刘新华表示,必须要整治欠薪行为,否则会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为此,岚山区检察院结合实际,与该区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发挥民事行政监察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维权问题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检察机关与岚山区人社局、区发改局等30个部门密切合作,一旦发现拖欠损害农民工权益的案件线索,迅速启动案件线索移送衔接机制,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对发现的案件线索,经沟通、衔接后符合案件立案条件的,检察机关将依法开展督促履职、诉讼监督、执行监督或者支持起诉工作。
  此外,该院还安排专人办案,简化流程,做到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查、快立案、快处理、快办结的绿色维权通道,对农民工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问题提前介入,提供法律咨询等。一系列举措依法共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从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到失信惩戒的制度保障体系,社会监督与司法联动惩处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形成了制度完备、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
  “决不让农民工的血汗钱‘打水漂’,不能让他们流了汗再心寒,通过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让农民工既赢官司又拿到钱。”岚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月清表示,将常态化开展农民工讨薪讨债问题专项监督,坚决惩治恶意欠薪,确保每一个农民工劳有所得。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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