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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7-09-05 09:37:09

8月27日,第六届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和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天津举行,岚山区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据了解,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自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开始,每4年表彰一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主要表彰致力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群众体育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集体。
  近年来,岚山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在城市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建设一批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目前,该区已建有各级各类体育健身工程380余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2.2%。全区已建成区级体育公园1个、城区多功能运动场1个、城区各类体育健身广场20余个,8个乡镇街道配有标准体育健身设施;城市社区已基本建成“1 5分钟健身圈”,全区体育设施建设达300余处,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极大地满足了群众的健身需求。(记者 陈德凝 通讯员 王杰)

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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