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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成功争取政府置换债券资金3.27亿元

发布时间:2017-05-23 08:49:41

日照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帆)近日,岚山区到位政府置换债券资金3.27亿元,用于置换该区政府存量债务。按照发行方式,分为定向置换一般债券2.71亿元,公开发行置换一般债券0.56亿元。按照偿还期限,分为7年期置换债券1.635亿元,10年期置换债券1.635亿元。
  为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岚山区财政局在债券资金使用上下足功夫,制定四项措施,切实提高使用效率。
  严格债券资金用途。本次定向承销及公开发行的置换债券,按规定用于置换政府债务系统中的存量政府债务。对定向承销的置换债券,应与各级财政和银行核实确认的贷款明细一一对应置换。对公开发行的置换债券,按规定统筹安排用于偿还2017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和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中的逾期政府债务(尤其是拖欠工程款)本金。债券资金不得用于偿还非政府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不得用于支付政府债务利息。
  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事关政府诚信与社会稳定,对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热点难点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目前尚未解决的少量政府拖欠工程款,岚山区高度重视,把清偿政府拖欠工程款债务作为今年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抓紧解决符合政府债券置换条件的拖欠工程款问题。
  严格债券资金管理。对本批公开发行的置换债券,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债务属性用于偿还政府债务,严禁将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资金混淆使用,并且提前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对已入库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原则上在收到债券资金后一个月内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偿还债权人,不得通过债务人转拨;确需转拨的,须报经上一级财政部门同意,且限定转拨时限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将按规定收回重新安排偿债。置换工作要及时组织执行,尽快分解落实,防止债券资金在账户中长期沉淀。
  加强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岚山区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安排、使用、库款垫付和回补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改变债券资金用途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确保债券资金使用合规、安全、有效。

编辑:孙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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