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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四原则”统筹涉农资金

发布时间:2017-02-21 10:40:46

  为集中财力大力支持扶贫重点项目建设,岚山区围绕扶贫规划,坚持四项原则,推进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助力全区脱贫攻坚。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规划原则。岚山区政府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领导主体,该区扶贫办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项目规划与实施,区财政局与区扶贫办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以全区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建设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
  坚持分工明确原则。该区财政局根据相关部门的项目实施方案,切块下达资金,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所有资金都要接受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相关部门及乡镇负责具体项目的规划、组织和实施,项目完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坚持精准识别、精准使用原则。实行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突出重点产业项目、重点产业区域,按照精准扶贫、产业连线、扩面成片的原则,全面整合,集中投入,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坚持管理规范、监管到位原则。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操作要求依章办事,严把各个环节。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财政及审计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聘请第三方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扶贫资金分配的主要参考依据,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王帆)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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