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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开发区纪工委处分执行“回头看” 严防处分“打白条”

发布时间:2019-04-08 09:04:39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我们要严把出口关、执行关,确保把每起案件的处理结果落实到位。”近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对全区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好纪律处分决定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杜绝处分执行“无下文”的现象,确保不论何人受到何种处分,都应有落实、有“痕迹”、有结果,严防处分“打白条”。
  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区纪工委共审理违纪违法案件183起,其中178件已结案并作出处分决定。此次“回头看”重点对全区13个部门单位的38起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自今年起,日照开发区纪工委将在执纪审理后半篇文章上建立起“一签、一通知、一证、四张表”相结合的处分执行机制。“一签”,即受处分人员在收到处分决定并接受谈话教育后签署本人意见。“一通知”,即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以发送党纪政务处分及相关事项通知的形式将处分影响期、年度考核等次、工资等执行事项列明并告知收文单位,让执行有章可循。“一证”,即《送达回证》,按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及时送达组织、人社部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的单位、党组织,接收人员须签字、盖章,确保处分决定送达到位。“四张表”,即《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表内事项,并将报告表送交区纪工委审理室;《年度考核表》《职务、级别、岗位等级工资待遇调整报告表》,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各单位上报结果并提供受处分人员有相应变化调整的,加盖公章后送交区纪工委审理室;《核销实名制信息记录表》,此表对象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人员,由管理党籍、编制的部门提供,盖章后交由区纪工委审理室入执行卷。
  此外,开发区纪工委要求各街道、各部门单位在此次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中对梳理出的问题迅速整改,并建立处分执行情况台账,对受处分人员的基本信息、年度考核评定、职务职级变更、工资待遇调整等情况逐项登记,做到数据清、情况明,形成长效机制。
  下一步,开发区纪工委将继续联合区组织、人社等部门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定期对薄弱环节和易发多发问题进行抽查,以监督促落实、以检查促执行,确保每个处分决定执行精准、到位,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讯员 董帅)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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