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颖 通讯员 侯惠馨)1月18日上午,开发区水资源税问题答疑会举行。
水资源税自去年12月开征以来,很多纳税人对这个新税种了解不够,纳税过程中有较多疑惑。针对这一状况,开发区地税局及时联合该区农发局组织召开了答疑会。
如何进行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与录入?取水许可证的取水量予以核减或者限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纳税人的取水有效期是多久?纳税人踊跃提出关于水资源税的系列问题,区地税局、农发局政策法规科人员对每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互动交流现场气氛活跃,拉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距离。开发区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纳税人学习水资源税的纳税申报、表格填写、录入和审批等流程,使其更为流畅的完成相应操作。同时,积极听取纳税人诉求与建议,规范工作机制,提出解决方案,改进工作方法,使“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