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新闻网讯(通讯员 葛荣民)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安全防控能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近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在全区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各村居配备警务(平安)助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经费支出”的原则,于2017年8月前在全区84个村居各配备1名警务(平安)助理,协助公安机关全面开展工作,建成运行高效的警务(平安)助理工作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方案,此次警务助理选派将由街道党委从村居两委班子中,选配一名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治保工作的成员担任警务(平安)助理,实行公安、街道双重管理,以公安机关管理为主。日常工作在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指导下当好“八大员”:即“治安防范组织员、情报信息收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政策宣传员、交通秩序协管员、消防监督协查员、警务下沉联络员、便民利民服务员”,担好“八大责”:即“掌握社情民意、采集基础信息、化解矛盾纠纷、协管实有人口、协控治安要素、组织群防群治、举报违法线索、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职责。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警务(平安)助理的配备、培训以及补贴发放方式调整等工作,要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管理制度、人员配备、保障工作等必须到位并常态运行。
通过推行“一村一警务(平安)助理”社会安全管理模式,将有效打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最后一公里”,在全区内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的平安开发区建设新格局,对进一步加强社会安全管控,确保“小火亡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