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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变股权 农民变股东

“莒县样板”激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7-11-12 09:30:38

今年下半年,莒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县之一”。这是该县农村集体“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实行三种股改模式,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力佐证。目前,全县共有249个村完成了股份制改革。
  作为日照市的农业大县,近年来,莒县围绕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探索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2014年起,该县从清理集体各类承包合同入手,实现了盘活、监督管理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级跳”跨越,并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目前全县1112个村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率达到100%。
  在此基础上,该县将承包地以外的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作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成人员,成立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经营集体“三资”;在实践中创新完善三种股改模式。
  一种是股权静态管理模式:只设置成员股,实行一人一股,对于资产较多的村,以成员股为主,农龄股为辅。股权一改到底,实行静态管理,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新增人口,主要实行股权户内共享的办法解决。今年完成改革任务的村全部实行静态管理。如前西关街净资产2583万元,人口股占80%、农龄股占20%,每位股民分配人口股5053股,农龄股每人每月分配6股,年底根据收益按股分红,股份不能提现,可在本社内部继承、转让。
  另一种为股权定期调整(动态管理)模式:如当地的城阳街道西大街经过清资评估和公示确认,对集体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净资产3470万元全额量化,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其中集体股占19.5%、个人股占80.5%,每股100元,全村1140位股民每人分配245股,每年年底按股分红,并对股权3年一调整。2014、2015、2016年连续3年每位股民分红1500元。
  第三种为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在完成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按照“三权分置”原则,充分放活土地经营权,宣传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土地实行保底分红。入股后的土地委托给经营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或进入农业的工商资本进行经营,实行股份合作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如大辛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入股农户296户,农户入股土地456亩,每股0.6亩,每股每年保底分红900元。全县相继有20个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
  该县为配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还在乡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全部纳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实现村集体收益的最大化。
  2014年以来,莒县通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处置、租赁村集体资产资源项目358个,成交金额19107.73万元,直接增加集体收入1573.38万元;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426个,金额68538 .92万元,节约开支4440.82万元。(记者 徐腾 刘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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