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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喜获省级“花园式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7-10-11 09:14:19

  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田立峰)近日,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风景园林分会公布了2017年度省级“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的评选结果,莒县沭河公园管理处、沭河湾小区不负众望,荣获省级“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称号。
  按照省政府《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要求,为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倡树、践行“工匠精神”,建设精品园林,省风景园林分会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省级园林绿化示范工程、精细养护示范绿地、园林绿化示范单位、园林绿化示范小区考核工作。今年该县共有5家单位申报省级花园式单位(小区),经单位申报、县市初审、专家现场考核复审,沭河公园管理处和沭河湾小区总占地面积、规划布局、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申报条件,顺利通过验收。
  据悉,近年来莒县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创建活动,实施破硬扩绿、拆墙透绿,目前该县拥有省级花园式单位(小区)11家、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30家。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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