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近日,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部门联合修订并印发了《日照市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
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且在生产一线岗位的技能人才均可申报。
(一)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
1.具备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
2.职业技能在全市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市技术能手称号;获得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
3.获得区县(或行业、部门、企业)高级技能人才表彰的。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可直接申报。
(二)日照市技术能手
由获得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的选手中认定。
申报程序
(一)“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区县或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日照市高级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申报“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需呈报以下材料:
1.《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申报表》;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或获得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可通过部门内部核查或网络核验的,不再提交)。
(三)“日照市技术能手”由组织职业技能竞赛的部门(单位)在竞赛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将《日照市技术能手申报表》、竞赛通知及竞赛成绩的有关材料(可通过部门内部核查或网络核验的,不再提交),经审核后报送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选及奖励
(一)“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0人;“日照市技术能手”每年度命名一次,每次不超过100人。
(二) “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给予一次奖励10000元,“日照市技术能手”给予一次奖励2000元。
(三)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 8万元、6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总额不超过获奖者奖励的10%)。对获得日照市“技能之星”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第2-3名、第4-6名的选手分别给予每人10000元、6000元、3000元一次性奖励。职业技能大赛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奖励原则实施。
(四)奖励资金由日照市财政局核准拨付,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
(五)已获得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及首席技师称号,没有新的重大成果和突出贡献的,不再推荐;已获得全国、省、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命名。
来源:日照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