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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发传播不实信息 日照一男子受到治安处罚

发布时间:2017-06-07 00:12:12

  日照新闻网讯(记者 窦亚昆)6月6日,记者从东港区公安分局处了解到,因在微信群中转发传播不实内容,我市一男子受到治安处罚。
  据介绍,6月2日晚十时许,民警在微信上发现了一篇诋毁日照的文章被转发。该文章系始作俑者将原网上炒作外地的文章,改头换面,虚构事实,强加于日照市,形成的虚假诋毁文章。在文章中把法官、医生、老师比作三条毒蛇,对老师、医生、法官等人身进行了攻击。随后,此文被网民迅速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过调查取证,转发传播的源头指向了家住石臼街道的市民王某(男,1976年出生)。6月6日,警方将虚假信息编辑首发者王某抓获。
  “偶然在网上看到这篇文章,觉得挺好玩的,就编辑了一下转发了。”据王某交代,6月2日,出于好奇和恶作剧的目的,自己将一篇网上的文章进行了修改,将文中部分关键字置换为我市相关内容,随后在两个微信群中进行了转发。“当时只是为了好玩,根本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对自己在网络上随意的举动,王某后悔不迭:“经过这一次后,已经意识到了网络随意发布不实信息的严重性,自己的法律意识也还不够,以后一定保证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此类信息经常流传于网络,有时只是换个城市名称,其他内容基本一样。”东港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唐良表示,发这些假消息的始作俑者多半是抱着好玩的目的,本身根本无法保证消息的真实性。他提醒广大市民,发布、转发谣言均涉嫌违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目前,王某已依法受到了相应的治安处罚。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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