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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1亿资金支持】

山东12市县纳国家和省城镇化试点

发布时间:2016-04-12 10:36:24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纳入国家和省城镇化试点的12个市县,按照国家级试点市1000万元、省级试点市1000万元、省级试点县(市)6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12个试点市县中,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市有2个,分别是威海市、德州市;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4个,分别是章丘市、龙口市、邹城市、与郓城县;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市1个,为莱芜市;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市)5个,分别是桓台县、广饶县、新泰市、沂水县和茌平县。

据了解,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试点地区根据国家和省批复的试点方案,实施城镇化规划六大行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补贴等,推动试点地区通过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探索形成具有山东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化经验和模式。

单位

 

金额

(单位:万元)

备注

合计

10000

 

济南

1000

 

章丘市

1000

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淄博

600

 

桓台县

600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东营

600

 

广饶县

600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烟台

1000

 

龙口市

1000

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济宁

1000

 

邹城市

1000

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泰安

600

 

新泰市

600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威海

1000

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市

莱芜

1000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市

临沂

600

 

沂水县

600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德州

1000

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市

聊城

600

 

茌平县

600

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菏泽

1000

 

郓城县

1000

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

编辑:胡颖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