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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东港区发行8亿元公司债券

发布时间:2016-03-16 07:48:55

  本报讯(记者 姚彩虹 通讯员 刘伟)3月14日,记者从东港区政府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做出批复,同意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日照新东港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8亿元,用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补偿安置。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本期证券上市后,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
  为全面落实“三年攻坚、五年收官”的棚户区改造计划,东港区政府正加紧制定《东港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办法》,向棚户区改造承接主体购买棚改服务用于棚改项目的补偿安置。
  据悉,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于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性设施建设、符合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规定的其他项目等。
  此外,东港区向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申请的用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性贷款,以及用于棚户区改造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也已全面启动。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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