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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首批11名人才入院管理】

日照市人才创新发展院 企业发展研究院运行

发布时间:2016-02-20 08:36:50

  日照讯(记者 黄建玲) 2月18日,日照市人才创新发展院、企业发展研究院启动运行新闻发布会在市会展中心举行。当天,符合条件的首批11名人才入院管理,标志着两院正式启动运行。建设人才创新发展院、企业发展研究院,是我市搭建人才服务保障平台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的人才服务方面的积极探索。
  据介绍,我市企业及民办高校、医院等引进的人才,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进入人才创新发展院管理。入院人才的人事档案、档案工资晋升、职称评聘由人才创新发展院负责,社会保险、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划入人才创新发展院,由人才创新发展院代为缴纳。
  市人才创新发展院管理运行机制中还提到,在日照服务满三年的入院人才离任后,设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留其事业身份,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非事业编制人才入院6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允许调入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在日照连续服务10年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人才创新发展院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同时,在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企业发展研究院,符合相应条件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带头人,可在研究院评聘教授、副教授职称。
  据了解,建设人才创新发展院、企业发展研究院,能够切实解决高层次人才身份编制、职称评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的人才服务方面的积极探索。

 

编辑:张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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