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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出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政策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2-08-22 07:49:09

我市出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政策
自谋职业最高可获10万元补助

    本报讯(记者 刘祥彩) 如果你是2011年冬季以后退出现役、符合接收安置条件、而本人自愿自谋职业的四期及以上市直城镇士官,退役后可以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助10万元。近日,我市出台意见,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并提高市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
    调整后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义务兵3万元,一期士官4.5万元,二期士官6万元,三期士官8万元,四期及以上士官10万元。对服役期间获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增发6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增发3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00元,多次立功受奖的,按其中一个最高奖项标准计发。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符合安置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编辑:周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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