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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姓公 不容私用

来源:日照新闻网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多名中管干部处分通报,仔细研究这些通报中的违纪违法情形,可以看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价值观严重扭曲,有的是因为政治立场错位,有的是因为钱欲熏心。党员干部如果忘记了初心,就会失去方向、失去定力,就很容易“人仰马翻”。

退休不等于进了“保险箱”,在这查处的一系列违规违纪案件中,一些党员干部临近退休,存在着“再不捞点就没机会了”的补偿心理,“给自己留些底子”的后路心理,他们忘却了初心、丢掉了本心,逐渐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贪腐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例如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直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利。他们无视纪律规矩的重要原因就是其权力观异化扭曲,对物质享受的迷恋使他们被奢靡享乐逐渐腐蚀,理想信念的丧失使他们忘却了党纪国法。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公权姓公,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不是营私的工具。

精神“缺钙”则人生“易折”。要搞清楚弄明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和人生目标融入到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的奋斗中。信念之基不容须臾动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部分党员干部长期浸染在“利益至上”的圈子,热衷于结交社会人士,逐渐视权钱交易为正常交易。例如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丧失政治原则,毫无“四个意识”;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背离党中央关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的决策部署”,放弃对互联网的管理,搞迷信活动。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有自己交往的圈子是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将金钱、利益、权力掺杂其中,形成的将会是政治生态下的“怪圈”,衍生的是歪风邪气、不法勾当。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从善交友、择廉交友,常固信念之基,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最重要的是保持定力、果断拒绝形形色色的诱惑。

抵制特权、廉洁奉公是我们党在长期奋斗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与作风,也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的重要历史经验。然而仍有一些干部抵制不住诱惑,被形形色色的陷阱“乱花渐欲迷人眼”,例如甘肃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宋亮“将手中掌握的金融监管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原书记蒙永山“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一边吃着“公家饭”,一边“接私活”谋利,既有损公权力的廉洁性,也易诱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为了谋取私利,个别领导干部漠视规矩、践踏制度,最终走向了不归路。这告诫每一位党员干部,当官发财两条道,手握公权,就必须专心公务,“公权姓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要筑牢思想防线,党员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时刻绷紧“纪律弦”,分清“公”“私”界限,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抵制形形色色的诱惑,做到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通讯员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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