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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办证骗取5200元,被判6个月,罚1万元

发布时间:2019-07-01 09:15:56

微信群里有人想办证 骗了5200元之后把对方拉黑

一男子被判6个月,罚1万元

  主流日照讯 “表哥,你认识不认识办危险品运输相关资格证的?我想办个证搞危险品运输。”2018年11月的一天,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奎山街道工作的刘涛找到了自己的表哥于峰,想让表哥帮忙办个证。

  “我正好在一个危险品运输的微信群里,那个群好像有人能办,我给你问一下吧!”于峰回答说。不久后,他就在这个微信群里发布了一条信息,询问是否有人能够办证。

  很快,就有人回复了,对方称能够办证,并且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于峰把联系方式给了刘涛,刘涛于11月24日跟对方取得了联系,并且加上了对方提供的一个微信号。“证可以办,但是你得去潍坊的一个驾校考试。你给我3600元钱,我给你打点,考试的时候去录个指纹就行了,不用真的考,我保证你能拿到证!”对方信誓旦旦地打包票,刘涛听了很是高兴。

  11月26日这天,刘涛收到了一条短信,是对方发来的驾校地址。很快对方又打来电话,说:“你先给我转2600元报名费,剩下的1000元,12月20日考试的时候带过来。”刘涛听罢,马上通过微信给对方转了两笔钱,共2600元。

  12月3日。“你抓紧给我转1600元钱,办暂住证用!”对方来信要钱,刘涛怕耽误办证,马上把1600元钱转过去了。

  12月18日。“潍坊那边学费涨价了,你还得给我1000元钱,快点转过来。”对方再次要钱,刘涛不敢怠慢,很快又转过去1000元。对方还说考试时间也改了,12月28日考试。

  12月25日。刘涛跟对方联系,问28日能不能确定考试。“考场网络线路有问题,考试延迟了,你等我的通知吧!”

  就这样,刘涛一共给对方转了4笔账,共计5200元,但始终没有能够去“考试”,又过了些日子,他再跟对方联系的时候,发现微信被对方拉黑了,对方手机也关机了。刘涛这才意识到被骗了,他慌忙找到表哥于峰:“表哥,你到底认不认识那个人?怎么联系不上了?”于峰也慌神了,说:“我也不认识他,他就是我在微信群里认识的一个网友。”

  2019年1月13日10时许,刘涛来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奎山派出所报了案。

  3月28日晚上7时左右,在诸城市贾悦镇某村,周浩被警方抓获。周浩正是自称能够办证、骗取刘涛5200元钱的犯罪嫌疑人。原来,2018年11月,周浩从事危险品运输工作,他的微信账号在一个关于危险品运输的群里,有一天,他看到有人在群里询问有没有人能够帮助办理危险品押运的证件,周浩遂生歹念:反正用微信联系,谁也不知道我是谁,何不骗他点钱花花?

  于是,周浩谎称自己能够帮忙办证,并提供了自己的手机号及另一个微信号,通过于峰联系到了刘涛。他一次次用各种理由骗取刘涛的钱,最后把刘涛拉黑了,把相关记录也删除了,以为这样做天衣无缝、无迹可寻,不会有人找到他。

  “这些钱到账后,我就把钱先提现到我微信号绑定的我妻子的银行卡上,再通过微信转账的功能,把提现到银行卡上的钱转到我使用的微信上,钱都被我用于生活开销了。我以为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

  日前,开发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说法:虽说网络世界是虚拟的存在,但其实质只不过是现代人与时俱进的一种沟通方式而已。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线下,无论犯罪手段如何借助了高科技和新工具,法律对诈骗犯罪的评价却从未改变。诚信为本、勤劳致富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帅)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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