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我要投稿

三部门: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给予保险补偿

发布时间:2019-05-29 10:20:05

  财政部网站28日消息,财政部、工信部、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依据通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等。

  通知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由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适当额度保险补偿,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并引导培育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市场,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保险补偿。保险期间应连续不间断,保险补偿期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不超过3年。

  通知还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基础、行业特征,因地制宜制定地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并做好与国家政策的衔接。

(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刘源成
版权声明:日照日报、黄海晨刊、日照新闻网、主流日照客户端、主流日照微信公众号、主流日照小程序等本社媒体发布内容中,注明来源为“日照日报”“黄海晨刊”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本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个人转载或引用,不得对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为:“日照日报”或“黄海晨刊”。转载本社记者稿件需经本社授权。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社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