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市某小区电梯多次出现故障遭业主投诉的问题,3月14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该小区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公司、电梯制造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约谈。
约谈要求:
电梯制造单位要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了解,作出记录,提出改进建议,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要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分析电梯故障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电梯维保公司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
物业公司要认真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与业主沟通,强化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有效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电梯故障。
约谈中组织学习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关于电梯方面的内容,强化各方责任,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意识。
被约谈单位纷纷表示,按照约谈要求,各单位密切配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来源:特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