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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9年首批棚改专项债券成功发行

发布时间:2019-03-01 10:08:27

  2月21日,山东省第二批政府债券成功发行。其中,日照市由省统一发行棚改专项债券17.6亿元,全部用于支持区县11个棚改项目建设,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街道项目、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山海天片区项目由财金集团联合省财金发展公司参与运作。
  棚改专项债券的主体为省级政府。债券资金由财政部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由本级棚改主管部门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试点地区的棚改项目应当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纳入政府性基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发行棚改专项债券应当披露项目概况、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第三方评估信息、专项债券规模和期限、分年投资计划、本金利息偿还安排等信息。棚改专项债券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交易场所发行和流通。棚改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棚改专项债券发行时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抵押、质押。
  本次棚改专项债券的成功发行,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加快棚户区改造建设,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到位的债券资金有效缓解政府项目资金压力,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讯员 孟令东)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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