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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快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19-01-28 08:27:36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到202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再经过5到10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体系、建强城市基层党组织、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领导。调整城乡社区规划,推动“多村一社区”体制改革,按照已建成城市社区不低于300平方米、新建城市社区不低于500平方米、农村社区不低于500平方米,且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加强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社区按优化提升型、加快推进型、稳步发展型三种类型稳步推进。深化居(村)民自治实践,在全市城乡社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力争到2020年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建立市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和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每千户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核拨城市社区工作经费,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6万元,市财政给予主城区城市社区30%的补助,农村社区运转经费按照规定补助标准执行。以区县为单位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要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报酬标准比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主城区城市社区市级财政给予30%补助。配齐社区工作者队伍,每个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农村社区不少于2人。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机制。建立评价激励机制,自2019年起,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规划城市社区164个,建成120个;规划农村社区398个,建成398个。(记者 滕伟伟)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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