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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法院为12 名务工人员发放执行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9-01-17 08:03:47

  日前,在岚山区人民法院,领到执行案款的务工人员喜笑颜开。据了解,年关将至,该法院为12名务工人员发放执行工资款。
  刘某贵等12人向岚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日照某食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调查被执行人日照某食品公司,发现该公司现处于停业状态。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亦未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但岚山法院执行人员并没有就此放弃,他们多次约谈公司实际经营人,告诫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失信惩戒、涉嫌刑事犯罪等法律后果。该公司负责人终于同意多渠道筹集部分资金支付劳务报酬。后经法院主持调解,日照某食品公司与刘某贵等人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近日,涉案公司将筹集到位的8万元缴纳至岚山法院,剩余款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法院及时向刘某贵等人支付了上述劳务报酬。

  (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王伟)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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