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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架起秸秆禁烧“高压线”

发布时间:2018-06-13 08:26:51

  本报讯(记者 王帅)最近,“露天焚烧秸秆违法 综合利用利国利民”“保卫蓝天就是守望幸福”等标语出现在我市田间地头,为秸秆禁烧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眼下,麦收接近尾声,秸秆禁烧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由环保、农机、畜牧等七部门组成的秸秆禁烧督查组连日来对全市各乡镇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夏、秋收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棉花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各区县环保部门会同农业、交通、公安等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凡违反通告有关规定焚烧秸秆的,由市环保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焚烧责任人处以每起200元罚款。对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严防秸秆焚烧现象,全市各区县都建立了包保乡镇制度;各乡镇街道都实行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镇与村签订责任书,村与户签订保证书;各乡镇都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实行重奖重罚。在加大督查力度的同时,各区县加大了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技术的推广力度。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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