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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文明单位品牌建设要突出“四个一”

发布时间:2018-05-18 08:41:17

  文化建设在机关事业文明单位中一直处于重中之重的位置,机关事业文明单位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引领者,加强机关事业文明单位文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近日,日照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机关事业文明单位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机关事业文明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四个一”,即打造一个文化品牌,建设一处特色文化阵地,开展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健全一套科学管理制度等内容,打造文化建设品牌,树立学习标杆。
  在打造一个文化品牌方面,《意见》规定日照各级文明单位结合行业特点,总结提炼出积极向上、语言精炼、内涵丰富、普遍认同,且符合文明单位实际的价值理念,使之成为干部职工广泛认同、共同遵守的基本理念、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打造出“有标识、有特点、有内涵、有温度”的文化品牌。
  在建设一处特色文化阵地方面,文明单位要努力创造一个规范、整洁、有序,有格调、有文化、有特色的办公环境。加强文化走廊、楼梯、活动室、阅览室等阵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文明单位探索建设一处“主题文化馆(廊、墙等)”,并注重阵地外延,扩大品牌影响。
  在开展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方面,文明单位要重点从本单位内部和所管理、服务对象等方面抓好主题实践活动,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和重要传统节日,广泛开展相关纪念、庆祝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积极参与“德耀日照 系列先模”荐评树、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活动,营造向上向善氛围。
  在健全一套科学管理制度方面,《意见》要求,文明单位要加强文明单位制度文化建设,着力抓实管理规范。扎实做好“单位(部门)—领导岗位—中层岗位—普通岗位”等层级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职能目标、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廉政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日常规章制度。
  此外,《意见》还特别明确,文化品牌建设工作要注重与现有的机关党建品牌、服务品牌、业务工作品牌相衔接,不搞重复建设,不搞推倒重来,内容、形式相近的提倡共建共享,已有的文化品牌要注重总结提升,不断丰富内涵。

(记者 黄建玲)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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