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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交通事故两名涉案人员被依法批捕

发布时间:2018-04-04 08:37:31

  4月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备受市民关注的“3·21”交通事故案两名涉案人员潘某民、李某兰,日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从快批准逮捕。
  经初步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潘某民驾驶鲁LRB606号牌面包车行驶至东港区后村镇路段时,与一辆重型半挂货车相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潘某民负事故主要责任,犯罪嫌疑人李某兰系车辆实际所有人。
  目前,事故已致1人死亡,12人受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前,东港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东港发布”,曾经连续两次发布《关于“3·21”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对事故的调查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东港交警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攻坚治理工作,严查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黑校车”接送学生,并欢迎市民举报“黑校车”。
  通报显示,事故发生时间为3月21日下午4点30分许,驾驶人申某驾驶冀EL1588/冀EER76挂号牌重型半挂货车沿61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后村镇杏坊村路口时,与潘某民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鲁LRB606号牌面包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造成面包车内1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1名儿童。接到报警后,东港交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处置和组织救援工作。市中医医院和市中心医院接到120指挥中心调度电话后,立即派救护车到现场全力抢救,所有伤者全部第一时间送至医院就诊。医院迅速启动急症抢救预案,开通“急诊绿色通道”,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救治专家团队,为伤者提供快速有效的检查和治疗。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要求东港区采取一切措施救治伤员,做好伤者家属安抚、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东港区立即启动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迅速赶赴医院,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伤者的救治工作。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专家先后到日照,对伤者进行会诊和治疗。
  随后,东港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面包车驾驶人潘某民和车辆所有人李某兰(幼儿园园长)实施了刑事拘留。

(记者 迟锐)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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